一、综合成绩=德育成绩+学习成绩+科研成绩+社会工作成
绩+答辩成绩,综合成绩及各项成绩均应折合成百分制计分。
二、评定项目与权重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65%;科研成绩20%;德育成绩5%;社会工作5%;答辩成绩5%;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15%;科研成绩70%;德育成绩5%;社会工作5%;答辩成绩5%;
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20%;科研成绩65%;德育成绩5%;社会工作5%;答辩成绩5%;
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科研成绩85%;德育成绩5%;社会工作5%;答辩成绩5%。
三、各项具体计分标准
1.德育成绩
公司(部)评审委员会对本院(部)参评同学的德育(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纪律,满分10分)进行打分。
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X1/Y1)×80% + (X2/Y 2)×20%
其中:
X1=所有学位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
Y1=所有学位课程学分总和
X2=所有非学位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
Y2=所有非学位课程学分总和
注:课程成绩中,计分优相当于90分,计分良相当于80分,计分中相当于70分,及格相当于60分,不及格相当于50分。
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项目 |
类 别 |
分值 |
发表论文 |
SCI-E 、SSCI、A&HCI |
15 |
EI、CSSCI、国家权威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刊登、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
10 |
CPCI、核心期刊、一般外刊 |
6 |
科研成果获奖 |
国家级(一、二、三等) |
30、25、20 |
省部级(一、二、三等) |
20、15、10 |
校地级(一、二、三等) |
10、6、4 |
科研成果通过鉴定 |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通过鉴定项目 |
6 |
专利 |
发明专利 |
10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
5 |
国际学术会议 |
论文集(全文) |
4 |
国内学术会议 |
论文集(全文) |
2 |
备注:
1)公开发表论文的认定,必须提供刊登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第一页复印件;录用论文必须提供录用通知书、论文清样(无论文清样的必须打印论文原稿并经导师签字认可),且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70%记分。
2)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刊物级别以科技处公布的刊物级别为准。
3)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获奖必须有鉴定或获奖证书(提交复印件),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得分以最高分计,不累加;若该科研成果获奖后,又在刊物、报纸等发表者,得分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4)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提交复印件),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5)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大会论文集,否则,不予加分。
6)集体合作论文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二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
7)集体科研成果获奖、通过鉴定或专利按作者排序计分相应折减.
排名 |
1 |
2 |
3 |
4-5 |
5以后 |
折减系数 |
1 |
0.8 |
0.5 |
0.3 |
0.1 |
4.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计分标准
学科竞赛与文体活动 |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地市)级 |
公司(部) |
获奖等级或获奖名次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1 |
2-3 |
4-8 |
1 |
2-3 |
4-8 |
1 |
2-3 |
4-8 |
1 |
2-3 |
4-6 |
各类学科竞赛 |
10 |
8 |
5 |
8 |
5 |
3 |
3 |
2 |
1 |
1 |
0.7 |
0.4 |
文体活动 |
8 |
5 |
3 |
5 |
3 |
2 |
2 |
1.5 |
1 |
1 |
0.7 |
0.4 |
担任社会职务 |
|
优秀 |
良好 |
称职 |
不称职 |
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
6 |
5 |
4 |
0 |
各学院(部)党支部书记、校研究生会各部正职、院(部)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
5 |
4 |
3 |
0 |
各学院(部)党支部委员、校研究生会各部副职、各学院(部)研究生会各部正职 |
4 |
3 |
2 |
0 |
研究生会干事 |
3 |
2 |
1 |
0 |
备注:
1)所有社会工作加分只计算评选学年参加活动计分;学科竞赛、文体活动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2)担任社会职务计分视研究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党支部干部、学院(部)研究生干部由学院(部)评定、校研究生会干部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会负责评定。
3)表中未列入的其它各类社会工作得奖或积极参加以上各类活动者由学院(部)讨论参照上表酌情加分。
4)所有社会工作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